玫瑰幼兒園託藥辦法

  1. 幼兒於就園時間需要委託園方餵(擦)藥者,煩請家長先登記在聯絡簿前頁的給藥紀錄表上,老師依據家長填寫藥劑量、時間及用藥方法餵藥,並請家長簽名,(如有特殊交代亦請於備註欄上註明清楚)。
  2. 請家長注意是否有在藥袋(包)或藥水罐上清楚的寫上幼兒姓名,以免發生失誤。
  3. 每天請以園內該次餵藥分量為限【教保服務人員依家長託藥單為幼兒餵藥】。
  4. 家長未填給藥紀錄之幼兒不得為其餵藥;家長託藥單若登記不清楚時,園方需連絡家長確認後才予餵食,以維護幼兒用藥安全。
  5. 園方老師僅協助餵藥,為學生用藥安全,有關藥物之副作用及不適症狀,家長應事前請示醫師再轉告教保服務人員。
  6. 老師僅受託協助家長幫幼兒餵藥,不負任何醫療責任。